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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 2023/9/27 14:59:35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统筹做好2024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学校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4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不断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改革完善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相关校领导任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全校接收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全程进行监督。

    (二)各学院二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本学院接收推免复试工作,制订本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结合实际情况,以专业(或专项)为单位,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以研究生指导教师为主体,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或者相当职称。复试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注重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理论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和外语水平的考查。

    (四)此次复试工作将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远程考核。

    三、复试

    采用面试方式,结合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外语水平等方面进行深度考查,客观评价、择优选拔。

    马克思主义学院具体负责设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题目,各学院复试小组中将配备专职党务人员进行思政考核。

    复试小组应集体研究、设置题目、形成题库,原则上需保证复试考生一人一题、随机抽选。试题中需包含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外语水平等相关考核内容。具体内容由各复试小组在保证公平性、科学性基础上,依据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复试考核内容分值如下表所示:

    考评组在复试现场采用满分10分制计分,成绩汇总后按照满分500分制转换成最终成绩。

    复试全程进行录屏录音,不提供任何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

    (一)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1)考核方式:面试,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2)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出题,各学院统一组织实施,复试组中安排专人进行考核。

    3)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入学前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推免申请者不予录取。

    2.专业理论、专业技能

    1)分值:专业理论200分、专业技能200分;考核方式:面试。

    2)复试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以研究生指导教师为主体,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或者相当职称。

    3)具体要求包括:

    ·专家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或研究领域的理论以及技能特点进行提问,问题表述应清晰、明确、规范。

    ·重点考核考生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以及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等方面进行考核。技能方面的考核包括:案例分析、实验操作和运动技能展示等。

    3.外语水平

    1)分值:满分100分;考核方式:面试。

    2)由各复试组统一组织实施,含口语和听力测试。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2023924-26日(暂定),具体时间以复试组秘书通知为准。

    (三)复试方式

    所有考生均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视频会议软件以学院通知使用的为准),具体要求参见“北京体育大学2024年接收推免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如因考生网络原因断开连接超过1分钟,则考生将离开考试会议室,候考秘书联系考生重新进入候考会议室,只允许提供一次机会,如因考生网络原因再次断开,则视为放弃考试。

    四、录取

    (一)考生的复试成绩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以此作为拟录取依据。

    (二)已在教育部研招网上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回我校录取。

    (三)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得以任何个人理由要求取消。

    (四)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复试总成绩不及格(低于300分);

    3.出现考试作弊、违纪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作弊违纪认定);

    4.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

    5.考生资格复审未通过(如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未能按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违规违纪行为等情况)

    五、信息公开

    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向社会公布;待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时间拟定为10月中旬。

    以上信息均通过官方招生网站(zs.bsu.edu.cn)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体招生”进行公布。

    转自:“康复科研”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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