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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 2024/8/29 16:58:23

    能被出版社看中并愿意公费出版的书籍,都是被出版社判定有一定市场前景的书籍,大概率作者是能靠此书赚钱的,而出版社也是为了获益才愿意自担风险出书,因此,转让一部分版权给出版社就成了必然。

    一般出版社要的也只是作品的财产权的一部分,毕竟人身权是永久归作者所有,不可转让的。

    版权的转让一般都是有时间限制的,可以是三年、五年、十年甚至更久,需要作者与出版方商议。一般建议是五年,因为太短了出版社可能不会同意,这不利于出版社,太长的话又不利于作者,毕竟作者从出版方得到的版税收入是非常有限的。

    所以五年是一个比较折中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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