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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 2024/9/24 11:09:38

    正常情况下,只要书籍内容不重复,单是书籍名称与别的书籍重名并不算侵权,毕竟书籍的名称是不单独受版权保护的。

    但有一种是非正常情况,就是你出版的书籍,市场上已经有了很火爆的同名书籍,你后出版的尤其是在人家火了之后再出版的,还与之重复,有明显的蹭热度之嫌,是存在侵权风险了。这里涉及到一个知名商品名称和特有商品名称的问题,如果一本书已经很火了,在市场上的热度很高,那它的书名就可以判定为知名商品名称或特有商品名称,它虽然不受版权保护,但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比如你不可能出版一本书叫《甄嬛传》。

    所以,已经是知名书籍了,你再出书,书名就不能与之重复了,如果是一般的书籍,重名再多也没人会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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