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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 2022/5/12 11:05:48

    各入网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2年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111日前加入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大仪服务平台),原值30万元及以上的科研仪器及其所属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仪器管理单位)。

    财政预算管理的单位及以财政资金购置、研制的仪器应当参加评价,鼓励非预算管理单位及所属非财政性资金购置、研制的仪器参加评价,并在评价指标权重时予以倾斜。按照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必须开展、用于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以及专用于产品生产检测或商业检测服务的仪器设备,不纳入评价范围。

    二、评价期间

    202111日至1231日。

    三、评价内容及方法

    依据《福建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暂行办法》(闽科财〔20168号)精神,围绕运行使用、开放共享、服务创新、组织管理等方面,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计算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价内容及指标见附件1)。

    四、评价结果应用

    根据评价结果,对评价等次为较好及以上的仪器管理单位和科研设施仪器择优给予运行费奖励补助。

    五、其它

    1.参评单位要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于2022630日前,提交《绩效评价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绩效评价汇总表》《仪器评价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至省测试技术研究所,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表格可从省大仪服务平台http://119.3.184.153:8099/下载,邮箱地址为fjdy@fjitt.com

    2.参评单位要加强对报送材料的审核把关,保存对外开放服务相关资料(包括服务协议、发票或其复印件等),以便抽查核实。

    3.本次评价考核具体工作由省科技厅直属单位省测试技术研究所承担,申报事宜可咨询省测试所苏勤、吴杰,联系电话:0591-878423414008965086;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曾红月,联系电话:0591-87881590

    附件:

    1.绩效评价内容及指标

    2.绩效评价申报表

    3.绩效评价汇总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255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建省科技厅)

    转自:科研设施与仪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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