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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 2023/5/5 14:19:51

    各位考生:

    根据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博士普通招考初试成绩查询办法及复试录取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初试成绩查询

    查询系统将于42714点开通,考生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部分考生初试成绩查询系统”https://yz.chsi.com.cn/bsbm/cjcx/index 查询本人初试成绩。

    二、 初试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本人初试成绩有异议,可于5517点前,通过网址:https://www.wjx.cn/vm/m7Rr20l.aspx# 或扫描二维码:

    登录填写并提交复核申请,成绩复核由招办工作人员完成,复核内容包括是否存在漏判、成绩累计和登记错误等。成绩复核结果将于58日通过考生登记的联系方式通知到考生个人。

    初试考试科目限查一门。我办不接受其他方式提出的申请,逾期视为无效申请。

    三、 复试及录取

    1. 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参见各学院普通招考实施办法中的成绩要求。

    2. 拟录取相关事宜

    各学院须根据审核通过的本单位招生录取方案和各专业剩余的拟公开招考招生计划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拟录取的最后一名,如果出现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对考生再次进行考核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3. 调档

    对于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考生所在单位要提供人事档案及思想品德考核表;我校将于5月中旬向拟录取的往届考生单位调取档案,如不能调取档案或者不能完善录取手续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4. 体检

    博士生体检安排在开学报到时进行,如在开学前3个月内已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可于开学后提交体检报告无需参加学校体检,详见后续通知。

    四、 其他

    学校和各学院建立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受理实名的申诉与质疑,及时调查处理。学校纪委部门加强监督和巡查,对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督查。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25-85427119(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5-85427248(纪委);邮箱:grad2@sina.com

    转自:“问津学术”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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